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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首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2019-09-27 22:27

                                              (2019)苏0508破21号

苏州首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本院根据孟震宇的申请的于2019年9月26日裁定受理苏州首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6月26日依法指定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担任苏州首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受理人。你(公司)应在2019年10月27日前往苏州首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苏州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北楼10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金荣:13906207303,胡希刚:1380154621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公司)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有你(公司)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1号楼第一法庭(地点:苏州市姑苏区金昌新城金储街298号)召开第一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书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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