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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骏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轮)
2019-02-28 10:16

201866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05812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对常熟市骏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湖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8)苏05812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担任骏湖公司管理人。

由于骏湖公司负债沉重,缺乏偿债资金,经营难以持续,亟待引入投资人,筹措偿债及续建资金,推动和保障骏湖公司完成重整。为充分保障债权人、骏湖公司及其他各方合法权益,便于投资人及时了解骏湖公司的详细状况以加快后续重整投资人招募进程,现管理人在前期投资人招募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意向投资人文件和保证金提交等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发布第二轮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