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8年7月25日,常熟市沙家浜镇横泾村村民委员会等51家债权人(不含职工债权)向常熟沙家浜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依法完成申报债权手续。因管理人未能完成对申报人债权审核的全部程序,因此尚不能最终确定债权。
为了便于申报人行使表决权,根据管理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临时确定常熟市沙家浜镇横泾村村民委员会等53家债权人(含职工债权)的债权金额645319462.02元。(详见《常熟沙家浜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临时债权表》)
二0一八年九月三日
附:《常熟沙家浜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临时债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