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大名大律师事务所被任命为太仓市宝昌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8-05-02 10:48

经人民法院摇号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的之规定,指定大名大律师事务所担任太仓市宝昌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